附件5
湖南省教師資格證書補發(fā)換發(fā)申請表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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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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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正面二寸 免冠照片 |
民 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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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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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種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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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教學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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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證件類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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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證件號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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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發(fā)證機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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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書編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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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發(fā)證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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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事由 |
□證書遺失需補發(fā) |
□證書損毀影響使用需換發(fā) |
申請人承諾 |
以上信息準確,情況屬實。因信息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。 申請人簽名: 年 月 日 |
以下內容由教育行政部門填寫 |
經(jīng)辦人 審核意見 |
有關材料已審核,情況屬實。 經(jīng)辦人簽名: 年 月 日 |
發(fā)證機關 審核意見 |
負責人簽名: (公章) 年 月 日 |
備注:1.所填個人信息應與原教師資格證書信息一致;
2.本表一式二份,分別存入本人人事檔案和發(fā)證機關檔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