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YDR-2022-00009
邵陽縣人民政府
關于拆除屋頂違法建筑的通告
邵政通字〔2022〕17號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法》《城市市容和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管理條例》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及《關于開展小區(qū)頂樓平臺“圈地占用”集中整治的通知》(湘建執(zhí)函〔2021〕10號)、《邵陽縣房屋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邵辦文〔2022〕64號)文件精神,為堅決遏制全縣屋頂違建現象發(fā)生,消除各類屋頂違法建筑安全隱患,營造安全宜居環(huán)境,結合我縣實際情況,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,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屋頂違法建筑物(含棚架)拆除專項行動。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。
一、凡屬屋頂違法搭建建筑物一律拆除。機關單位、黨員干部、公職人員(含退休干部)帶頭自行拆除屋頂違法搭建建筑物。
二、本通告所指建筑物泛指屋頂違法搭建的簡易鋼結構建(構)筑物及設施。
三、2022年5月30日前,各權屬單位或個人應自行拆除違法搭建的屋頂建筑物。逾期未拆除的,相關部門將依法對違法搭建的屋頂建筑進行拆除,拆除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,由違法當事人自行承擔。
四、對惡意阻撓或妨礙執(zhí)法人員執(zhí)行公務的單位或個人,公安機關將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嚴肅處理,對出現的涉黑涉惡情況,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調查處理,情節(jié)嚴重的,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(guī)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。
特此通告。
邵陽縣人民政府
2022年5月20日